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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彰旗级文明单位(标兵) 的公示

作者:闫晓艳 来源:达拉特旗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8-03-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作用,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旗文明委《关于推荐申报和重新认定旗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通知》(达文明委发〔2017〕4号)文件要求,旗文明办组织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了测评验收,经征求公安、法院、检察、信访、安监等部门意见后,现将拟表彰旗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3月12日至16日,欢迎社会各界以电话、信函、网络等形式向旗文明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受理电话:0477-52512543,邮箱:dltqwmb@163.com。通讯地址:达拉特旗文明办(旗委202室)

附:达拉特旗拟推荐申报旗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达拉特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达拉特旗拟推荐申报旗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一、拟表彰旗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1.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关碾房收费所

2.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消防大队

3. 达拉特旗国家税务局耳字壕税务分局

二、拟表彰旗级文明单位名单

1. 达拉特旗公安局响沙湾治安派出所

2. 鄂尔多斯汇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3. 达拉特旗科学技术局

4. 达拉特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