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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我们共同的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1

物业管理是我们共同的事

物业管理是我们共同的事

物业管理不光是物业公司自己的事,也不仅是主管部门的事,因为它关系每一个居民的日常生活,关系民生,关系居住文明,所以物业管理是我们共同的事。

首先,物业管理与市政规划、建设施工息息相关。如果设计时有正常的落差,文苑新村就不必用泵抽污水再排入主管网;如果住宅楼下不设计商铺,不允许经营餐饮,就会少很多矛盾和投诉;如果房地产商的工程质量过硬,就不会有那么多工程遗留的包袱甩给物业。规划设计部门是否考虑周全,相关部门是否严格审批、监督,都为日后埋下了伏笔。

物业管理主体还在物业公司。很多物业公司的人感到委屈:我们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尽力做了,为什么还不能让业主满意?那我们在服务中是不是表现的不够积极主动,反应不够迅速,面对生气的业主态度不够温和,说话不够委婉?我们所做的事情业主们都知道吗?我们是不是一年中打给业主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电话就是催缴物业费呢?物业公司除了提升服务标准、完善服务细节外,还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物业队伍,主动和业主沟通互动起来,如信息公示、宣传教育、寒暄问候、定期回访,或是组织业主间的活动,厨艺大赛、业主运动会、才艺表演等。只有物业和业主沟通起来,业主才会感受到物业公司的存在,融洽关系自然有润物无声的作用。

业主观念的改变、理念的提升,对物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居住会改变习惯,很多人从农民变成市民,一时难以适应,这就需要通过宣传让业主明白物业管理是什么,物业公司管理的范围有哪些,哪些要求是合理的,业主享受权利也应该尽到交费的义务,拒交物业费是违法的。只有业主的观念改变了,才会对物业的工作有更多的宽容理解,才会配合物业的工作,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居民意识的提高当然不能倚赖宣传,还要通过政策和法律加以规范。一直以来物业公司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束手无策,物业管理日渐陷入恶性循环,制定真正能够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规定显得越来越迫切。要让业主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效力,用现有的合同、法律约束双方的行为,同时探索和完善更加细化、操作性更强的法律法规,是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减少物业与业主之间摩擦的现实需要。

今年以来,为规范物业行业的行为,提高物业服务的水平,物业的主管部门房管局不遗余力。年初,房管局与每家物业公司都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制》,责任制详细规定物业公司应该服务的内容和频次,并每年两次对其考核,对考核分数低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进行罚款和降级。同时组建物业管理协会,促进行业内的沟通和学习,共组织物业人员培训5次,培训660多人。针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房管局和物价部门共同制订了《达拉特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把物业服务与收费有机结合起来,《细则》已上报人民政府等待批复。

很多物业公司的经理们表示:有了主管部门和政府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做物业有了信心。

物业管理是服务,更是民生。物业企业做的是企业,更是公益;赚的是金钱,更是口碑。希望物业行业这株幼苗,在人人的参与关注下能够茁壮成长。(记者高玲,转自达拉特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