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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扫黑除恶在法制轨道上稳步前行

作者:陈巧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30

达旗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米俊海等16人案件多次审理后,以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分别对各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将米俊海等人定性为恶势力团伙。该案一审宣判后,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米俊海、米俊江等人提出上诉。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了米俊海等人的涉黑涉恶案件。改判米俊海、米俊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罚金等刑罚。认定米俊海等人为黑恶势力团伙。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标尺难把准度。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米俊海、米俊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米俊海等人为黑恶势力团伙是有法律依据的。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订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涉黑涉恶问题的具体表现,统一了认定标准。意见的出台和公布,对于指导一线办案机关准确认定各种涉黑涉恶势力,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意见的出台和公布,积极回应了精准办案和依法严惩之需,推动了各地各部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恶势力也向更多领域渗透,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有的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进行“软暴力”催债,逃避打击的能力不断增强。涉黑涉恶案件往往牵涉面广、影响力大,既需要司法机关有坚持、有定力、有韧性、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又需要依法办案、依法打击,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胜利,需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注重发挥法治对专项斗争的保障和引领作用,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陈巧